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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工作

计算机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密码学院) 2026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6-05-21

阅读:5440

一、工作原则

计算机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依据“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确保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二、组织管理

计算机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院各专业复试工作的领导及统筹管理根据学校复试方案制订本单位的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三、复试名单

在不低于上海交通大学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各学科建设发展、报考生源等情况确定学院各专业复试名单。复试名单上的考生全部参加复试,择优录取。

(一)复试分数线

复试分数线为91分。

(二)复试名单

考生编号

姓名

报考专业

研究方向

初试总分

102482026200194

李昀睿

电子信息

计算机与大数据技术

127

102482026200115

陈智宸

电子信息

计算机与大数据技术

115

102482026200050

廖弘杰

电子信息

软件工程

109

102482026200093

陈豪宇

电子信息

计算机与大数据技术

105

102482026200036

蔡煜焘

电子信息

计算机与大数据技术

104

102482026200198

吴倩美

电子信息

计算机与大数据技术

101

102482026200070

何佳骏

电子信息

软件工程

95

102482026200119

闞庸

电子信息

计算机与大数据技术

95

102482026200132

庄皓臣

电子信息

计算机与大数据技术

94

102482026200173

梁語倢

电子信息

软件工程

93

102482026200186

居子杰

电子信息

软件工程

92

102482026200035

許立鏗

电子信息

软件工程

91

 

四、考核准备

学院在考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按照以下要求提交材料:

 

1.资格审查、复试材料:

事项

对象

提交材料

备注

资格审查

应届生

1《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港澳台身份证复印件

3学生证复印件

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原件验证后返还

*复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交。

 

注意事项;

1、国外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学籍、学历及学位认证报告: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资格审查材料提交后不予退还,如有需要请自行留好备份。

往届生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

2港澳台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复印件。

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验证后返还

复试材料

所有考生

1、港澳台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2、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原件(加盖校或院系的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

3、大学期间的各类获奖证书及外语六级证书复印件(如有)。

4、个人简历(一式五份)

(材料1、2、3请提前按顺序整理并用长尾夹固定)

*进入面试教室后、面试开始前交给面试组专家

 

除面试专家有要求外,面试结束后请自行带走所有材料。

五、复试时间与形式安排

1复试时间:详见下表

2复试地点: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东川路800号

3复试安排:

资格审查

5月27日8:00-8:45

专业测试

5月27日9:00-12:00

综合面试

5月27日13:30-17:00

说明:

1、专业测试的形式为机考;

2、专业测试相关要求,资格审查具体地点、专业测试具体地点、面试具体地点另行邮件通知。

 

六、考核主要内容

复试包括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复试成绩满分200分,其中:

1、专业测试100分;

2、综合面试100分(包括英语能力;专业基础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综合能力等);

 

七、拟录取规则

综合成绩(满分350分)=初试成绩(满分150分)+复试成绩(满分200分)

1.按照报考专业方向,根据初试+复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分别排序,择优录取。

2.如总成绩同分,则按数学、英语、复试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考试成绩不合格(硕士复试成绩<120分)、体检不合格、弄虚作假者等。

 

八、其他说明

1.请考生提前准备有效期内身份证及中性笔等考试必备用品。

2.考生要认真阅读学校和本学院发布的考生须知等材料,严格遵守《考场规则》,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应试过程诚信。对试题内容等保密,在本学科考试工作全部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传播。对考试过程中违反考场纪律和考试规定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研究生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和学院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常用网站信息:

上海交大研招网(http://yzb.sjtu.edu.cn/

4.请各位考生提前到达上海交大闵行校区,食宿自理。

5.近期请务必保持手机和邮箱畅通,及时查看短信和邮件。同时查看上海交大研究生院网页上的相关事项。(http://yzb.sjtu.edu.cn/)

6.申诉、监督联系渠道:https://wj.sjtu.edu.cn/q/6owwrCKT 

7.本办法由计算机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九、咨询联系

刘老师:liuhq99@sjtu.edu.cn,021-54741993

杜老师:du_xd@sjtu.edu.cn,021-54741994

 

计算机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密码学院

2026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