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工作
发布日期:2026-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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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原则
计算机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依据“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确保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二、组织管理
计算机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院各专业复试工作的领导及统筹管理,根据学校复试方案制订本单位的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三、复试名单
在不低于上海交通大学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各学科建设发展、报考生源等情况确定学院各专业复试名单。复试名单上的考生全部参加复试,择优录取。
(一)复试分数线
复试分数线为91分。
(二)复试名单
考生编号 | 姓名 | 报考专业 | 研究方向 | 初试总分 |
102482026200194 | 李昀睿 | 电子信息 | 计算机与大数据技术 | 127 |
102482026200115 | 陈智宸 | 电子信息 | 计算机与大数据技术 | 115 |
102482026200050 | 廖弘杰 | 电子信息 | 软件工程 | 109 |
102482026200093 | 陈豪宇 | 电子信息 | 计算机与大数据技术 | 105 |
102482026200036 | 蔡煜焘 | 电子信息 | 计算机与大数据技术 | 104 |
102482026200198 | 吴倩美 | 电子信息 | 计算机与大数据技术 | 101 |
102482026200070 | 何佳骏 | 电子信息 | 软件工程 | 95 |
102482026200119 | 闞庸 | 电子信息 | 计算机与大数据技术 | 95 |
102482026200132 | 庄皓臣 | 电子信息 | 计算机与大数据技术 | 94 |
102482026200173 | 梁語倢 | 电子信息 | 软件工程 | 93 |
102482026200186 | 居子杰 | 电子信息 | 软件工程 | 92 |
102482026200035 | 許立鏗 | 电子信息 | 软件工程 | 91 |
四、考核准备
学院在考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按照以下要求提交材料:
1.资格审查、复试材料:
事项 | 对象 | 提交材料 | 备注 |
资格审查 | 应届生 | 1、《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港澳台身份证复印件 3、学生证(卡)复印件 (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卡)原件验证后返还) | *复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交。
注意事项; 1、国外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学籍、学历及学位认证报告: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资格审查材料提交后不予退还,如有需要请自行留好备份。 |
往届生 |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 2、港澳台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复印件。 (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验证后返还) | ||
复试材料 | 所有考生 | 1、港澳台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2、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原件(加盖校或院系的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 3、大学期间的各类获奖证书及外语六级证书复印件(如有)。 4、个人简历(一式五份) (材料1、2、3请提前按顺序整理并用长尾夹固定) | *进入面试教室后、面试开始前交给面试组专家
除面试专家有要求外,面试结束后请自行带走所有材料。 |
五、复试时间与形式安排
1、复试时间:详见下表
2、复试地点: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东川路800号)
3、复试安排:
资格审查 | 5月27日8:00-8:45 |
专业测试 | 5月27日9:00-12:00 |
综合面试 | 5月27日13:30-17:00 |
说明: 1、专业测试的形式为机考; 2、专业测试相关要求,资格审查具体地点、专业测试具体地点、面试具体地点另行邮件通知。 | |
六、考核主要内容
复试包括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复试成绩满分200分,其中:
1、专业测试100分;
2、综合面试100分(包括英语能力;专业基础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综合能力等);
七、拟录取规则
综合成绩(满分350分)=初试成绩(满分150分)+复试成绩(满分200分)
1.按照报考专业方向,根据初试+复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分别排序,择优录取。
2.如总成绩同分,则按数学、英语、复试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考试成绩不合格(硕士复试成绩<120分)、体检不合格、弄虚作假者等。
八、其他说明
1.请考生提前准备有效期内身份证及中性笔等考试必备用品。
2.考生要认真阅读学校和本学院发布的考生须知等材料,严格遵守《考场规则》,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应试过程诚信。对试题内容等保密,在本学科考试工作全部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传播。对考试过程中违反考场纪律和考试规定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研究生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和学院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常用网站信息:
上海交大研招网(http://yzb.sjtu.edu.cn/)
4.请各位考生提前到达上海交大闵行校区,食宿自理。
5.近期请务必保持手机和邮箱畅通,及时查看短信和邮件。同时查看上海交大研究生院网页上的相关事项。(http://yzb.sjtu.edu.cn/)
6.申诉、监督联系渠道:https://wj.sjtu.edu.cn/q/6owwrCKT
7.本办法由计算机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九、咨询联系
刘老师:liuhq99@sjtu.edu.cn,021-54741993
杜老师:du_xd@sjtu.edu.cn,021-54741994
计算机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密码学院)
2026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