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设备及家具购置业务流程

发布时间:2013-12-25
一、申请人登陆“资产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点击“资产管理平台业务申请”,进入交大统一身份认证界面;
二、申请人登陆进入后,分步点击设备申请/设备购置新增/新增业务,按提示将信息填写完整后保存并提交;
三、申请提交后,待学院、设备处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再次登录“资产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待财务入账”中点击“预约”,进行财务报销预约;
四、预约成功后,申请人同时打印《上海交通大学预约报销确认单》和《上海交通大学固定资产财务报销确认单》;
五、将盖章确认的《上海交通大学预约报销确认单》、《上海交通大学固定资产财务报销确认单》、相关合同(协议)及原始凭证交至会计核算中心咨询台;
六、经咨询台人员初审合格后,该业务进入财务审核流程。
 
友情提醒:
一、说明:
1、单价在200元至800元之间的设备不做固定资产登记,但须填写低值设备凭单;
2、单价800元(含)以上且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仪器设备购置需办理固定资产登记业务;家具购置不设金额和使用年限限制均需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
3、办理金额2万元(含)以上的设备、家具购置业务,需提供由实验室与设备处加盖合同章的购销合同; 
4、大型进口设备由实验室与设备处进口科统一采购;
5、若所购仪器设备用于科研项目产品预研而非学校使用,则填写《上海交通大学科研项目预研产品仪器设备验收入库单》;
6、在上海交通大学预约报销确认单上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负责人章;在固定资产财务报销确认单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器材领用章和设备主管签章。
二、业务受理部门:会计核算中心闵行业务部(简称:闵行业务部)、会计核算中心徐汇业务部(简称:徐汇业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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